十五届全运会象棋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

群众比赛象棋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公开组

(二)女子个人公开组

(三)混合团体公开组

(四)男子个人业余组

(五)女子个人业余组

(六)混合团体业余组

二、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体检时间应为预赛报名截止前90天以内),适宜参加象棋比赛。

(三)运动员须年满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代表资格

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行业(行业体协)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时间划定为总规程颁布之日。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总规程颁布日(2023年8月29日)之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5.业余组参赛运动员应为 2025年1月1日公布的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下、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下,且2025年4月30日前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申报资格者。

三、参加办法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业体协为单位参赛。

(一)预赛

1.各单位负责广泛开展“我要上全运”赛事活动,宣传象棋项目文化,促进项目推广普及,选派运动员参加预赛。

2.每单位可报运动员男子个人公开组2人、女子个人公开组2人、混合团体公开组4人、男子个人业余组2人、女子个人业余组1人、混合团体业余组4人。

混合团体公开组4人,第一、二台为男子、第三台为女子,第四台为男子快棋,4人中至少1人为200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混合团体业余组4人,第一台和第二台运动员为男子,其中至少包括1955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50岁以上者1人;第三台运动员为女子;第四台运动员为少年,男女不限,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3.男子个人公开组中1 人和女子个人公开组中1 人可兼项报名参加混合团体公开组,其他组别运动员不可兼项参赛。

4.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各组别可有1人(队)直接参加各组决赛阶段比赛。

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参加业余组比赛的运动员,应为2024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世界象棋联合会颁发的棋联大师及以上称号者。

6.参赛运动员11人及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和队务各1人;参赛运动员7-10人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其他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二)决赛

1.直接获得直通决赛资格的队(人)和预赛各项列前名次,共12个队(人)获得决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11人及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和队务各1人;参赛运动员7-10人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其他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赛制和轮次:

1.预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7轮。

2.决赛:均采用积分晋圈淘汰制,依据《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10.4.1和10.4.1.2条款,积分编排比赛5轮后,进行两轮制淘汰赛。

3.团体项目比赛均采用分台定人制,混合团体公开组和混合团体业余组第一、二台两名男子按2025年1月1日公布的等级分顺序排列,高者列前,有等级分排在无等级分之前。

(三)比赛用时

慢棋: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快棋:每方基本用时1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四)公开组比赛计算等级分(含快棋等级分)。

(五)有关加赛办法,另行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决赛均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名次不并列。

(二)获得各组决赛前三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三)对所有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颁发电子参赛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体育主管部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名参赛。

    2.各参赛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运动员代表资格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文件发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逾期报名无效。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象棋部。

邮编100061。

联系人:陈环宇010-87559137、李淼010-87559130。

电子邮箱:zgxqxh@163.com。

(二)公示:报名结束后将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中心网站和中国象棋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总局棋牌中心象棋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决赛报名、公示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四)技术官员在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五)各参赛队在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七、技术官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执行。

八、反兴奋剂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反兴奋剂教育,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https://cleanmedal.chinada.cn/)“十五运会反兴奋剂教育专区(群众赛事入口)”参加学习。

(三)实施决赛阶段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决赛运动员在上述平台考试合格获得证书后具备参赛资格,决赛前提交反兴奋剂考试合格证书。

九、技术申诉委员会

选派办法另行规定。

十、经费

(一)运动员参赛经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执行。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大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一、其他

(一)参赛队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并于报到时出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领队会定于赛前1天14:00召开,各参赛队须由领队参加。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象棋竞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                      (盖章)

职务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领队

教练

队务

参赛运动员

项目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备注

男子个人公开组

(1人可兼公开混团)

女子个人公开组

(1人可兼公开混团)

混合团体公开组

(1人为200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第1台

第2台

第3台

第4台(快)

男子个人业余组

女子个人业余组

混合团体业余组

(含 50 以上男子1人

第4台为少年,

12-14周岁,男女不限)

第1台

第2台

第3台

第4台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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