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桥牌交流活动规程

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桥牌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金凤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桥牌协会

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宁夏桥牌协会

四、执行单位

宁夏悦极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举办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7日至2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举行。

六、项目设置

桥牌公开团体赛

七、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4-6人(性别不限,领队或教练可兼队员)。

(三)承办地金凤区可单独派1支队伍参加。

(四)为增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老年人健身交流,港澳台地区也可组队参加。

八、资格与审查

(一)参加人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3.参加人员年龄为:55至75岁(1948年至1968年出生)。

4.参加人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此次活动。长期居住地人员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2年)为依据代表所在地参加。

5.参加人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不得跨地区、跨项目、跨年龄组别参加活动。

(二)资格审查

1.参加单位须依据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进行自查。

2.各单项组委会须根据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在资格审查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在该项目中已获奖项。

九、交流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桥牌竞赛规则》,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竞赛办法和赛程,补充通知另行下发。

十、奖励办法

(一)交流活动设优胜、优秀奖,各项按参加队数的40%、60%比例颁发奖牌。为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颁发纪念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颁发给贯彻第四届老健会宗旨、遵守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一、报名

(一)报名:各单位须于2023年6月23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将加盖公章的《第四届老健会桥牌交流活动报名表》(附件1)、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第四届老健会桥牌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扫描件、代表队简介(300字以内)报宁夏老年人体协,并请以电话方式确认报名成功。

宁夏老年人体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亚东(13649513725)

传 真:0951-5145987

电子邮箱:nxlntx1983@163.com

(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棋牌交流活动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换。

十二、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交260元,4天共1040元,于报到时一次缴清。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交通费用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及超编人员请于组委会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二)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须按照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交流活动。参加人员可自行在当地购买上述保险,也可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方案(见附件)。

十三、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请于2023年7月17日全天报到,离会时间2023年7月21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身份证原件、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和证明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在交流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仲裁和裁判委员会

(一)设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会风会纪

为体现新时代老年人精神风貌,各代表队对要严格执行第四届老健会相关规定,文明参加交流活动,并在活动联席会上签署第四届老健会倡议书。

十六、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桥牌交流活动报名表,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桥牌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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