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关于推行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

各省级体育协会:

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经省体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省试点推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现将《关于推行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面推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是深化全民健身制度改革的带有全局性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积极性,增强参与者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有利于对培训市场的规范管理,促进体育消费,带动体育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为竞技体育发展奠定更扎实的基础;有利于体育社团自我管理功能和自我造血功能的增强,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整体的健康发展。希望各省级体育协会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试点推广工作,切实发挥作用,为全省全民健身工作开创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推行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案》.docx

浙江省体育总会

2021年5月28日

关于推行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我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工作,特制订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围绕健康浙江和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总目标,对标“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领域的制度创新,更广泛地调动体育社会组织和健身参与者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实施和我省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聚焦推动  把实施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作为体育战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带有全局性创新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努力聚焦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和诉求,打造统一平台,创新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智治新模式。  

——标准引领  建立健全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注重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内涵拓展和相对统一,从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重塑,通过以点带面,形成操作规范,体现高质量、高水平和引领性。

——高效协同  理顺并明确体育管理部门、体育社会组织在推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中的工作职责分工,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强部门间、部门与体育社团间的紧密协作,在“浙里办”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协作管理系统,为制度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创新特色  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要求,努力把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打造成数字体育的变革之地,人民群众参与健身的快乐园地,全民健身战线“浙江模式”的展示平台。

二、实施工作的基本思路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时间节点要求,把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实施工作纳入省局数字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作为带动全民健身重要工作抓手来抓,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一)构建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目标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和改革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把贯彻新发展理念,创建新发展方式,优化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健身需求作为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实施工作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努力构建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制度的工作目标体系。

1.总体目标:2025年,基本实现全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全覆盖,形成标准相对统一、运行更加规范、管理高效便捷的工作新格局,力争成为有效推动全民健身的强有力工作抓手和引领示范“窗口”。

2.具体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的标准和规范体系;

——创建全国领先的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体育社团治理能力和自我发展水平得到新提升,服务人群数量呈现快速稳健增长。

(二)建立完善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体系

坚持公益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政府支持、部门监管、协会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有序推进等级评定工作。

1.   监管工作

明确此项工作由省体育局群体处、省体育总会秘书处牵头总负责,主要负责整体工作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局政法处、经济处、机关党委、局信息中心等处室单位配合,政法处负责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指导工作;经济处负责财务和收费规范的指导和监督;机关党委负责执行监督工作;局信息中心负责平台建设和技术规范指导工作,局其他处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支持。

2.   组织实施工作

由省级体育(项目)协会作为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本项目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和规范的制订;省、市、县(市、区)体育(项目)协会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和平台管理。市、县体育总会有意愿参与项目标准制订和试点推广工作的,可采用“揭榜挂帅”形式,向省体育总会和省级项目协会提出试点申请。

3.   评估评价工作

由省体育总会聘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对等级评定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科学论证,并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支持。

4.   宣传推广工作

争取省内外新媒体的广泛支持,由省体育记者协会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题报道和广泛宣传,提高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发挥等级评定制度的集群扩散效应。

5.   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批试点拟动员足球、篮球、体育舞蹈、游泳、跆拳道、马拉松及路跑、马术、轮滑、棋类、钓鱼、社会体育指导、汽车和摩托车、健身气功等有意愿、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具备较强工作力量的省级协会踊跃申报实施方案和标准,先期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6-8个试点单位,以后逐年推广,争取到2025年普及到所有项目协会。

(三)探索建立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标准体系

坚持标准先行、数字化引领的导向,鼓励和支持省级协会抢占标准制订制高点,争取作为全国项目标准制订的试点单位;合力创建完善数字化运行管理和应用场景运用的新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规范性文件

研究制订和完善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规范性指导文件,为依法推行评定制度提供相应的法理依据。由省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起草《关于推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的制度的通知》和《浙江省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及会同机关党委建立监督窗口。

2.标准及运行规范

研究制订各项目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规范。由各省级相关协会起草制订《浙江省大众体育XX项目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浙江省大众体育XX项目运动水平等级评定操作规范》、《浙江省大众体育XX项目运动水平等级评委公开选拔制度》以及财务和收费等规范。

3.统一窗口办理

在“浙里办”平台设立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统一窗口,接受健身人群的申报、注册、等级认定、电子证书、统计等网上办理工作,方便规范管理和群众申报。由省体育局授权各相关协会负责具体维护和更新,并纳入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

4.等级设置原则

原则上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分运动技能等级和体能等级两大类,运动技能等级由省级项目协会根据实际制订,体能等级由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订,由省、市、县(市、区)三级协会分别开展评定工作。青少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由省体育局另订。

(四)制订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评价激励体系

坚持创新发展、激励先进导向,对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出色的协会和市、县予以表扬激励。

1.设立“一件事改革创新奖”评先表扬项目,对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的协会予以表扬。

   2.制订等级评定激励政策、对受表扬的协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予以优先考虑。

3.试行年度评估制度,出台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年度工作报告对社会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
近期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