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大会(行业协会组)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大会(行业协会组)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年720日至24日在衢州市柯城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

以省级各行业体协(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为组团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男、女团体。

四、运动员资格

按照《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参加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可组2个代表队参赛。

(二)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参赛运动员限报男4人、女2人。

(三)可报男、女替补运动员各2人,报到时确认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四)本系统(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人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但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不得超过报名参赛运动员总人数的20%

(五)运动员年龄不限。

(六)每个代表团可组两个代表队参赛。

(七)各参赛代表队比赛须统一着装(运动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02年版《中国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数视报名情况另定。

(三)比赛时限均为每方75分钟后,30秒读秒3次,超时判负。

(四)团体名次:由各队参加个人赛队员的名次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参赛队员人数不足团体赛报名人数时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

七、名次区分

(一)个人名次的区分方法

围棋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胜对手分的顺序进行比较,高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则比较相关者之间的胜负,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从第1轮起逐轮减去对手分,高者列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前八名不并列。

(二)团体名次的区分方法

将本队的个人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在前;如不能区分时则比较相关队的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由相关队抽签决定名次。

个人名次分的换算方法:第一名的个人名次分为0,第二名以后的个人名次分=个人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代表团通过第四届体育大会专用报名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报名后,导出报名表加盖代表团公章,生成PDF报名文件,于比赛前30天分别发送到省体育局竞赛处邮箱:ruanjg7886@qq.com(电话:0571-8506186985062139)和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筹委会竞赛部邮箱:152777115@qq.com(电话:13587033368),逾期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后,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各代表队报名时需提供运动员本人医疗保险卡号或养老保险有效依据,并提供受保单位(中心)名称。

(三)劳务派遣人员需在报名时注明,并上传该运动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

(四)各代表队确认的正式参赛运动员请于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其他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

按照《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关于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各代表团(队)赛前、赛中、赛后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履行好责任,无条件配合赛事组委相关工作的统一安排,确保不发生违规事件。

十一、加强疫情防控

各代表团(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和赛事组委会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参赛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感染。

十二、参赛费用

各代表团(队)参赛费用按照浙江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经费开支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和修改。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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