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届智力运动会桥牌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丽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体育总会、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浙江省桥牌协会、遂昌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87月15至19日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举行

四、竞赛项目

1.男子团体赛

2.女子团体赛

3.混合团体赛

4.男子双人赛

5.女子双人赛

6.混合双人赛

7.青年男子团体赛

8.青年女子团体赛

9.青年男子双人赛

10.青年女子双人赛

五、运动员资格

1.报名参赛青年组项目的运动员须是199311日以后出生的,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2.青年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所在地、在校学生以学生证所在地为准、以地市为单位。

3.地市运动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本地市工作一年以上(20171月前办理居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外籍人士在本地区定居经商一年以上(凭有效证件)。

4.行业组运动员在报名时,将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5.参加过全国2017年及2018A类俱乐部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6.凡参赛者必须是中国桥牌协会办理会员注册,省首届智力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前10天,已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方可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以各市、省级行业体协为单位参赛,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参加全部项目的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子组运动员4-6名、女子组运动员4-6名、青年男子4-6人、青年女子4-6人。

1.每支代表队最多可报24名牌手参赛。(报名时可报替补队员男2人、女2人,在参赛报到时确定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队式赛、青年男子团体、青年女子团体每单位限报1队,各组别的双人赛限报一对。

3.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是在本地市工作或常驻本地市人口。当运动员代表地方与系统发生冲突时,优先服从系统,系统的比赛报名提前一个月提交。

有组别参赛报到时确定正式参赛运动员并取消替补运动员名额。

(二)报名

1.第一次报名:2018215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及参赛人数报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2.第二次报名:201855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和运动员名单报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第二次报名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包括小项)不得更改。若第二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赛的,可根据各项目规程规定,经组委会批准后于510日前进行更改。若参赛单位对报名参加的项目(小项)无故弃权,该单位将失去下一届省智运会该项目(小项)的参赛权,各单项协会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3.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潘阳,电话(传真):0571-87915531

邮箱:470541431@QQ.com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2013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2.比赛按5天时间安排。

3.竞赛办法视各组报名情况另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参赛运动员队数在11个(含11个)以上的,奖励前8名;810个的,奖励前6名;67个的,奖励前3名。

(二)团体项目前3名的颁发奖杯和金、银、铜牌,各单项比赛获得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四)各项比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确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须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

九、其他

(一)各参赛代表队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用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十、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骨干裁由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和浙江省桥牌协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 

(二)仲裁

1.在技术会上成立仲裁委员会。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浙江省体育局1人,浙江省非奥项目运动管理中心1人,浙江省桥牌协会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代表各1人。

3.仲裁委员会的委员不得决定涉及他所在单位的投诉。如遇此情况,该委员只能参与讨论。

4.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3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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